信院办字〔2019〕6号
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信院字〔2019〕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为规范管理,特针对自驾车公务出行做如下补充规定:
在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区域范围内自驾车公务出行,领取自驾车公务交通补贴的要填写《信阳师范学院自驾车公务出行审批单》(见附件),连同《信阳师范学院因公自驾车出差补助费用清单》一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自驾车公务出行审批单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自驾车公务出行审批单
单位:
自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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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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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区域范围外 |
□ |
补贴区域范围内 |
□ |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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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自 月 日 至 月 日 |
行程 |
至 |
至 |
随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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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审批 |
年 月 日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