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校办、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资产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科技处、社科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医院、分析测试中心、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审计整改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财[2019]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含)以来外部、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审计整改的情况,现开展自查工作,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一、自查内容及任务分解
1、 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如: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存在账外收支、违规转移套取资金等。(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资产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2、 是否存在合作办学管理不规范,如:未经批准开展合作办学或审批手续不健全,合作办学模式不规范,为落实合作办学实质性条款,未及时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或协议条款不完善等。(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3、 是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如:应招标未招标,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围标、串标、陪标、评标程序不规范等。(责任单位:资产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4、 是否存在违规集资用于校区建设及日常开支。(责任单位:党办、校办、财务处)
5、 2017、2018年度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中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责任单位: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总公司、校医院、分析测试中心、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自查结果报送
1、报送内容: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业务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审计整改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财[2019]141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本单位自查整改报告,填写审计整改情况表及整改清单,审计整改情况表及整改清单电子版可从审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11点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及清单报送至行政楼32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sjc@163.com。
附件:
1 信阳师范学院审计整改自查情况表
2 信阳师范学院审计整改发现问题清单
3 信阳师范学院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4 信阳师范学院审计整改结果检查及对账销号清单
审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