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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8-03-06 09:52:20  点击:   发布者:Audit

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是当前及今后引领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新纲领,开启了内部审计工作新时代,赋予了内部审计工作新内涵。什么是内部审计,《新规》对内部审计定义的描述,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从定义分析,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内容、职责和目的。怎样开展好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是当下审计工作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结合新修订的规定,下面从五个方面谈谈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明确领导体制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
领导重视是开展任何工作的前提条件。《新规》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就明确了内审机构的主体对象。因此,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离不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和支持。首先要营造舆论导向,把上级规定精神和要求读懂悟透,利用网络和板报等平台,积极宣传内审相关政策的重大意义和影响,营造良好的氛围,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是突出地位作用,要把内部审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安排,期中有考核,年末有总结,确保内审工作质量效益。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按月或者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策。
二、健全制度措施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
只有抓好建章立制,立下长期遵循的规矩,才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因此制度要有全局性、稳定性,要能管根本、管长远,发挥好制度的刚性制约,避免工作偏离轨道,从而使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一是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领导决策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重点和任务,工作计划每年要向当地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依据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内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对内审机构利用社会审计力量组织开展审计,也应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特别是购买社会审计组织服务的过程中,注意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同时应对社会审计组织提供的服务提出质量标准与要求,对其审计人员从把握政策能力方面开展培训与指导,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止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对社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认真核对数据的真实性,保证审计质量,从而提高审计报告的可参考性,审计机关也应定期对内审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与调研,发挥内审的指导作用,使内部审计能以更好的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提高队伍素质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方法,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到头来只是一纸空文。内部审计工作同样需要内审人员抓好贯彻落实,要始终把增强审队伍素质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自律意识、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内部审计人员应以一名审计人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审计队伍是执法者,手中常握戒尺,内审人员也要强化政治自觉性,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人;二是强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责任意识,做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问题;三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各内审单位应当严格挑选、任用内部审计人员,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审计机关也应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经验交流活动,互相借签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同,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四、履行职责程序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核心任务
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各内审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新的工作规定拓宽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范围,内审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高,责任更加重大,内审人员要勇于扛起重担,本着对组织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内部审计的监督力度,全方位提高审计效能,提升审计全覆盖能力;二是内部审计人员要积极参加单位涉及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会议,参与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对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监督日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内容,及时指出单位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当事人提出批评教育和整改意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遇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单位党组织、董事会和审计机关报告。
五、运用审计结果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益,运用好审计结果,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落脚点。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内审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资、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对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保证内部审计信息得到及时充分的采集。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把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问题整改机制。《新规》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发现问题要逐一挂号建账,推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和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制度,立足本级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推动内部审计作用在成果运用过程中得到有效发挥。(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柳嵩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