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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06 17:13:40  点击:   发布者:Audit

(信院字〔2016171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16]1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部门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教财[2016]737号)相关规定,现制定我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913日)
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学校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由监审处牵头,校长办公室、财务处、资产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图书馆、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学生处、纪委、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具有联动机制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二、制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914日)
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2016916-1010
各相关单位领导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包括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六个具体业务方面的内容和填表说明,根据工作职责的范围,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自身业务进行评分,评分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6108日下午五点前报内控办公室(行政楼337房间),学校汇总后于20161010日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
学校层面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
1.1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工作机制(由校办负责)
1.2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由财务处负责)
1.3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由财务处负责)
1.4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由各单位负责)
2.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由校办负责)
2.1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
2.2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
2.3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由校办负责)
3.1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3.2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
4.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由财务处负责)
4.2建立收入管理制度(由财务处负责)
4.3建立支出管理制度(由财务处负责)
4.4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由资产处负责)
4.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由资产处负责)
4.6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由基建处负责)
4.7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由校办、资产处及各单位负责)
4.8建立决策机制制度(由校办及各单位负责)
5.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由各单位负责)
5.1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
5.2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的分离和实施
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由校办、财务处负责)
6.1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
6.2系统设置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权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1.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由财务处负责)
1.1对预算进行内部分解并审批下达
1.2预算执行差异率
2.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由财务处负责)
2.1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和票据控制,做到应收尽收
2.2支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控制
2.3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
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由资产处负责)
3.1政府采购合规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报批
4.资产管理控制情况(由资产处负责)
4.1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
4.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由基建处负责)
5.1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
5.2建设项目超概算率
6.合同管理控制情况(由校办及各单位负责)
6.1加强合同订立及归口管理
6.2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控制
(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161011-12月底)
各单位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如何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务必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61115日下午五点前报内控办公室。
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送(2016125日前)
学校于2016125日前向省教育厅财务处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本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20173月底前)
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完善的基础上,再次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731日下午五点前报内控办公室,20173月底前学校最终形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省教育厅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评价结果在厅部门属预算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6929
 
                                                    
信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