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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巡察审计通知书

时间:2025-03-11 18:15:56  点击:   发布者:

巡察审计通知书

音乐与舞蹈学院

按照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巡察办抽调巡察办和审计处人员组成巡察审计组,自2025年3月17日起对音乐与舞蹈学院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审计。请于2025314下午5点前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审计处:

1.审计期间适用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2.2023年度和2024年度预算通知单、二级预算及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3.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财务收支明细账及所审查业务相关的财务会计凭证原件(由财务处提供);

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会议纪要。

巡察审计组组长:李季玲

巡察审计组成员:陈怡冰(主审) 黄茹  

 

 

审计处    

2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