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审计通知书
茶学与食品学院:
按照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5〕8号)有关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巡察办抽调审计处和财务处人员组成巡察审计组,自2025年11月11日起对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审计。请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5点前确定贵单位巡察审计期间的联络员,并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审计处:
1.审计期间适用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2.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预算通知单、二级单位预算及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3.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财务收支明细账及所审查业务相关的财务会计凭证原件(由财务处提供);
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会议纪要。
巡察审计组组长:李季玲
巡察审计组成员:陈怡冰(主审) 陈党毅
巡察审计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