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孙兵老师:
根据社会科学处委托和《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项审计实施办法》(信院字〔2022〕177号)规定,审计处于2023年1月9日起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咸同以降直鲁豫乡村的堡寨与社会变迁研究(1851—1911)”(17BZS145)实施送达审计。请于2023年1月11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审计处:
1.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文件
2.科研项目立项批复材料:
(1)科研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立项批复文件;
(3)实际参加研究工作的科研项目组全体人员名单;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资料。
3.科研项目预算与执行文件等资料:
(1)预算批复文件(包干制项目除外);
(2)预算调整申报及批复资料(包干制项目除外);
(3)项目经费拨款清单、到账经费配套等拨付情况资料;
(4)经费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
(5)相关部门签章后的项目资金决算表;
(6)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及奖励等资料;
(7)合同协议和执行政府采购情况等资料。
4.审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审计组组长:李季玲
审计组成员:张玉娟(主审)、黄 茹
审计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