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  审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咸同以降直鲁豫乡村的堡寨与社会变迁研究(1851—1911)(17BZS145)”的结项审计通知书

时间:2023-01-09 15:00:34  点击:   发布者:

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孙兵老师:

根据社会科学处委托和《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项审计实施办法》(信院字〔2022〕177号)规定,审计处于2023年1月9日起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咸同以降直鲁豫乡村的堡寨与社会变迁研究(1851—1911)”(17BZS145)实施送达审计。请于2023年1月11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审计处:

1.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文件

2.科研项目立项批复材料:

(1)科研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立项批复文件;

(3)实际参加研究工作的科研项目组全体人员名单;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资料。

3.科研项目预算与执行文件等资料:

(1)预算批复文件(包干制项目除外);

(2)预算调整申报及批复资料(包干制项目除外);

(3)项目经费拨款清单、到账经费配套等拨付情况资料;

(4)经费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

(5)相关部门签章后的项目资金决算表;

(6)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及奖励等资料;

(7)合同协议和执行政府采购情况等资料。

4.审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审计组组长:李季玲

审计组成员:张玉娟(主审)、黄 茹

 

 审计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