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幼儿园:
加强学校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根据学校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现定于2022年11月7日起,对幼儿园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的财务收支与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请做好自查工作,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1时前将以下纸质资料签字盖章后送交综合办公楼3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审计处邮箱xysysjc@163.com:
1.审计期间内幼儿园财务收支与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纸质、电子版;
2.审计期间内幼儿园部门经费收支预算和财务收支明细账纸质、电子版;
3.审计期间内幼儿园收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相关支撑材料;
4.审计期间内重大收支项目的说明、证明材料;
5.审计期间内重大经济决策、举办重要活动、召开党政重要会议或全体会议的会议记录;
6.幼儿园出台的内部规章制度;
7.幼儿园近五年来的(截至2022年10月31日)固定资产明细账;
8.审计期间内幼儿园工作人员名单、职务及主要负责人员联系方式;
9.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0.其他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审计组组 长:李季玲
审计组副组长:秦士荣
审计组成 员:黄 茹(主审) 张玉娟
审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