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内部控制风险,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信院字〔2020〕42号)规定,按照《信阳师范学院“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信院发〔2021〕11号)要求,现开展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对我校进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的基础上,工作组对其2020年6月19日提供的制度“废、改、立”清单、流程改进情况清单及2020年11月19日出具的《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报告》进行分单位梳理,形成整改问题清单,由相关单位先整改自评,工作组再开展检查评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内控评价报告,并后续跟踪整改。
1.请接到问题反馈的单位结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分析、整改,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形成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并填写整改情况清单。(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
请将自评报告、整改情况清单及支撑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1点前送至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综合办公楼 322 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ysysjc@163.com邮箱(邮件打包文件名:××单位内控评价材料)。
2.为顺利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第一责任人,请确定本单位内控管理员,并填写《内部控制主管领导和管理员联系方式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版至xysysjc@163.com邮箱。
联系人:张玉娟 联系电话:6390752
附件:1.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2.内部控制主管领导和管理员联系方式统计表
内部控制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