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财务处、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为了促进和加强学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教育部令第47号)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列入审计处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现定于2020年10月28日起对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实验室的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实验室运行情况的效率性、效果性开展绩效审计工作。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为自查时间。
请对本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16]83号)及《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通知>(豫科〔2019〕166号)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表格、数据和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见附件),并撰写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运行绩效考评自查报告。请将本重点实验室自查报告和评估申请书(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及其他材料(盖章),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11点前报综合办公楼322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xysysjc@163.com邮箱。
所需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1.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报告
2.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和验收通过后的计划任务书
3.重点实验室建设以来出台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4.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重点实验室经费预算和明细账
5.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及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6.向主管部门报告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材料、实验室变更与调整材料(如有)
7.重点实验室建设完成向省厅提交的《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及省厅验收结果文件
8.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附相关支撑材料)
9.重点实验室运行绩效考评自查报告
10.重点实验室可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加入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情况及支撑材料
11.其他相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雷前友
审计组副组长:李季玲
审计组主审:张玉娟 黄 茹
审计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