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信院字〔2020〕33号)精神,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由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资产处抽调人员组成5个审计组,自2020年5月12日起对36个单位(部门)的53位处级领导干部任现职期间履行经济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送达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部门)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本公示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在学校网站主页保留十日)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楼322房间
联系电话:6390752 电子邮箱:xysysjc@163.com
附:1、审计分组情况
2、审计工作流程
3、审计工作纪律
信阳师范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1日